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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百姓1234向瓯海区政府问:关于瓯海区新桥街道广化桥南路支路(望湖锦苑与西江月小区相

2021-07-06 19:41栏目:温州民生

平民百姓1234瓯海区政府问:

      瓯海区新桥街道广化桥南路支路(图片画红圈处)与望湖锦苑同时完工,并于2019年已通车,目前已通车使用,但是该道路迟迟未移交交警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无职能部门管理的“管理道路失控”局面出现,发生违法占道和私设路障,致使政府有管理权限的职能部门互相推诿无法管理,无法定管理权限的部门随意管理。

1.该广化桥南路支路市政道路目前是否已竣工验收,若未经竣工验收,目前该道路已通车使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违反本条例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是否对建设单位进行查处,还是视而不见不进行处罚,存在徇私枉法行为。

2.若该市政道路已组织竣工验收,为何不及时移交职能部门进行管理,是因为工程质量不合格无法移交吗,交警等职能部门迟迟无法进行管理,导致发生违法占道和私设路障等严重影响道路安全行驶的行为屡屡发生,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是否对建设单位进行查处,还是视而不见不进行处罚,存在徇私枉法行为。


3.关于街道办事处是否在行使该市政道路管理权限时,涉嫌违法违规的和滥用职权
      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温州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四条温州市城管与行政执法部门是城市道路管养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法律和行政文件均指明城市道路的管理部门为政府市政或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
       瓯海区新桥街道办事处作为瓯海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负责本辖区的社会管理职责,于2020年11月-12月期间在未经审批或未履行符合法定基本程序的前提下,该市政道路进行进行擅自封闭和隔离占用,并封闭小区出入口侵害西江月小区全体900多户业主合法的路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