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笑哈哈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举报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不作为
【浙江政务咨询投诉】:潘先生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编号:DH20191279217576,已由鹿城区五马街道办事处出具答复,回复内容如下:您好,感谢您的问政监督。现答复如下:第一,当年开具的场所使用证明已上交工商部门,市民需要查看可以联系工商部门。第二,谢池商城停车场属于谢池商城全体业主所有,市民质疑是否经过50%以上业主同意可以去找谢池商城自管小组进行核对。第三,市民想了解该处停车场是否有占地平面图,可以联系谢池商城自管小组咨询。
【浙江政务咨询投诉】:潘先生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编号:DH20191212679304,已由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答复,回复内容如下:经核查涉诉停车场的登记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手续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电话联系举报人称租赁协议系伪造,但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五马市场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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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本人作为该停车场相关利害人,对民政局回复人民东路90-1存在虚假,该处是没有产权归属全体业主的楼梯下的空间。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七条,2019年12月3日现场举报到2020年1月13日是否满足30个工作日要求?
五马工商所电话联系我,但电话录音显示,该工作人员并未要求我提供其他证据,该人也认识陈瑞麟,陈也表示愿意接受司法笔记鉴定。对于我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该人表示一定要律师带路为由,表示拒绝。在2019年12月20日,陈瑞麟本人也已经到五马所配合调查笔录,但现场并未问及陈是否做司法笔迹鉴定。
当时任第一届主管组组长陈瑞麟,表示该出并未获得50%业主同意,该处没有占地平面图
现在到1月13号,我方还需要提供哪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