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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の?向苍南县政府问:新入住交给物业的费用是否合理?

2021-12-05 00:47栏目:温州民生

小猪の?苍南县政府问:

装修需要交给物业的费用
下面以70.83平方为例子

套内面积:45.88;公摊面积24.95

装修押金2000元(装修完毕后,可以退2000元)

水电周转金500元
物业费平方*2*12月
 70.83*2*12=1699.92元
垃圾清理费平方*5元(一次性费用,主要是清理运费装修前后的垃圾) 
70.83*5=354.15元
公摊费平方*0.5*12月
70.83*0.5*12=424.98元
合计4979.05元

 

你好,我想请教下物业管理科下列的收费是否合理?

物业费平方*2*12月
 70.83*2*12=1699.92元

这里收了一次公摊面积24.95的公摊费。

公摊费平方*0.5*12月
70.83*0.5*12=424.98元
这里又收了一次公摊费用。这两个公摊费用是否收重复了?

 

垃圾清理费平方*5元(一次性费用,主要是清理运费装修前后的垃圾) 
70.83*5=354.15元
这个费用是另外收取的吗?还是应包含在物业费里面呢?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泰湖景园小区物业费”的相关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告知如下:你咨询的公摊面积24.95为建筑面积公摊,计入房屋总建筑面积。公摊费0.5*12月是指公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公共照明、水、绿化等产生的费用由全体业主分摊。该两笔费用不是重复收费。建筑垃圾清运费是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协商性收费,若业主自行清运建筑垃圾,无需缴纳该笔费用。承办单位: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5989602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