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z1024向市交通运输局问:关于营运与非营运问题
hsz1024向市交通运输局问:
领导你好;
我的车辆购买与2019年11月左右,购买的是纯电动汽车、主要用于注册滴滴接单,当时购买后就转了营运性质,包括保险也是按营运性质来交的、行驶证也是营运性质、但是营运证是通过滴滴公司办理的,迟迟没有办理出来,请问我车辆如果拉客会不会被认定为非法营运呢?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公路运输管理处)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网约车办证营运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未取得网约车道路运输证在路上拉客是否会被认定为非法营运,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未取得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或者使用伪造、涂改、转让、租借、失效的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从事公共汽车或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另您称营运证通过滴滴公司办理,迟迟没有办理出来,建议您向滴滴公司了解办理进程。我局于5月27日10时18分、15时46分,5月28日8时29分致电您,均为停机,无法电话给您答复。承办单位: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8862026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