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jck123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在绿森商城app购买一部苹果手机,至今仍拒不发货,望贵局帮忙
njck123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我于2020年7月26日晚九点多在绿森商城APP中购买了黑色128G内存的Iphone SE手机一部,实付金额2998.5元,订单号:866523615957711398312343777,平台承诺最晚发货时间为2020年8月5日发货,距离今天投诉之日已经有23天了,平台还是拒不发货。期间经过多次与客服沟通催促,每次客服都是机械式的回答会催促仓库发货,实际情况是平台还是拒不发货。实在不行我就退款,但是与客服沟通,客服的回答是退款款项需要7-15个工作日才能到账,等待的时间实在是太长,而且这个平台毫无契约精神,无法让人信服了。我现在的诉求就是要么立刻发货,要么立刻退款,不需要任何的超期赔偿,只求立刻发货或者立刻退款。拜托贵局市场监督员领导帮我处理一下了,3000元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也算不少的钱了,还希望贵局能帮我尽快处理,万分感谢!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8月28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467462859)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后续答复如下: 经反馈,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已退款完成。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8月28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467462859)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联系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商家的合法选择,对同一客户的购买行为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在绿森商城的页面上已明确限购一件(包括雷同、临近、虚构的收货地址、同一联系号码、收件人等均视为同一客户),由于系统查询到您的雷同地址购买数量超过该公司页面限购数量,系统自动判定为订单为同一客户,属于非正常购买客户导致无法发货。您于2020年9月4日申请退款,经我局调解人员沟通协调,绿森公司已承诺于10月23日前予以办理退款完成。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