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zren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购买茅台不发货涉嫌诈骗和非法集
2021-11-05 13:26栏目:温州民生
hzren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你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消费者,本人于2020年4月23日在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产品绿森商城极速版手机app上,支付一12599.1元购买了茅台飞天53度500ml酱香型白酒一箱,根据约定,绿森商城应于下单支付完成7天内发货。本人(绿森商城账户id:7825871)多次联系在线客服,要求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发货, 然而客服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无实质性答复,拒绝发货。
另 还有于8月10日有购买1瓶(人民币1999),1箱茅台(人民币12899),后不久就操作了退款,但绿森也违反7个工作日退款的承诺,至今不予退款。
要求绿森公司履行约定,立即发货,立即退款
订单号:78258711587642015863533,时间4月23日,12599.1元,要求立即发货;
订单号:782587115970660379186822035,金额为12899,购买为原件茅台一箱; 订单号:782587115970657111275863533,金额为1999.购买为500ml茅台一瓶,要求立即退款。
从5月开始反映问题到目前,一直推诿,有许多人和我一样的遭遇,付款后商城不发货不tui,一直拖着,我有理由怀疑绿森商城就是诈骗行为,涉嫌非法集资,通过引诱消费者付款下单,但是后面不发货,不退款,不处理,希望能重视。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9月1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478497444)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联系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商家的合法选择,对同一客户的购买行为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在绿森商城的页面上已明确限购一件(包括雷同、临近、虚构的收货地址、同一联系号码、收件人等均视为同一客户),由于系统查询到您的雷同地址购买数量超过该公司页面限购数量,系统自动判定为订单为同一客户,属于非正常购买客户导致无法发货。您现申请退款,经我局调解人员沟通协调,绿森公司已承诺于9月28日前予以办理退款完成。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