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cnxjyj向苍南县政府问:小学生家庭作业教师不负责
tscnxjyj向苍南县政府问:
多年来,本人孩子就读于苍南县第三实验小学,教师长期要求作业家长批改。本人学历不高,长期因批改孩子作业而烦恼,同时也严重影响了个人生活,无奈老师不体会学历低家长的感受。根据本人查阅的政府文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改进与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网址为http://www.zjzwfw.gov.cn/art/2016/2/22/art_333_8368.html),其中提及“学生是完成作业的主体,教师是设计和评价作业的主要责任人。”,这要求教师应对学生作业负责,而我县教师长期对上级文件不理会,对学生作业不负责,有损师德,破坏了教育风气和降低了苍南县人民的生活质量。
苍南县教育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第三实验小学教师长期要求作业家长批改”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接到反映,县实验三小高度重视,马上成立以校长助理林瑞畅老师为组长,教务处叶宗树、李求宝、钟政营为副组长,各教研组组长和年段长为成员的调查领导小组。由于您没有具体指明班级和老师,调查领导小组抽查各班部分家长电话问谈,还抽查部分教师进行访谈调查,调查汇总后有个别教师偶有家庭作业让家长批改,没有发现长期让家长批改作业的情况。学校就该事件为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全校老师教育教学常规要求。承办单位:苍南县教育局,联系方式:6476228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