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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鑫苑一业主向市公安局问:派出所出警到现场,却任由施工队砍伐树木破坏小区财物

2021-10-05 13:00栏目:温州民生

聚鑫苑一业主市公安局问:

2020年11月2日早上,灰桥浦桥修桥施工队在没有得到江滨路聚鑫苑小区业主的同意下,强拆小区围墙并与小区业主发生冲突,造成一小区业主受伤。小区业主报警110后,江滨派出所出警到现场却没有制止强拆,只在现场观望,看着小区围墙被拆。特别是小区绿地的3棵20多年大树被施工队砍伐掉时,小区业主恳请在现场的出警人员制止这种乱砍乱伐破坏绿化和损坏小区财物的行为,但是出警人员在现场无动于衷,致使小区绿地损失和财物损失扩大化,并且江滨派出所也没有对这种破坏小区绿化和损坏小区财物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作为一位聚鑫苑小区业主和普通市民,恳请市公安局调查和处理这一渎职行为,还小区一个公道和挽回小区的损失!

区公安分局 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派出所出警到现场,却任由施工队砍伐树木破坏小区财物”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公安分局江滨派出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11月16日,经调查,灰桥浦桥梁施工队系鹿城区国资委聘请的修复灰桥浦施工队,当天,在鹿城区国资委监督下队对桥梁管道进行施工,施工区域原系国有土地,聚鑫苑小区业主私自搭建围墙,将该区域划归小区所有,当天所砍伐的树木亦属于国有资产,不属于聚鑫苑小区,该业主当日阻扰施工队施工,被国资委聘请的保安人员带离现场。出警过程中都有执法仪记录,江滨派出所是按照依法依归处理,不存在不作为行为。承办单位:鹿城公安分局江滨派出所联系方式:0577-8886811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