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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070708向鹿城区政府问:阳光一百车位随意更改价格,存在违法行为

2021-09-05 02:47栏目:温州民生

angel070708鹿城区政府问:

我是仰义阳光一百的业主,小区存在二种车位,人防车位以5-6万的价格出售,产权车位以6-10万的价格出售。出售至今,已买到车位的业主,依然无法领取车位产权证,房开百般拖延。

2020年12月4日房开发出信息,以原价的3-4折低价甩卖,而且之前买过车位的业主,差价一半多金额不退。宣传是说优惠几天,但这样的价格不管是以什么方式出售,都危害了已经买过车位的业主的利益。

像这样的价格欺诈,政府应该严格查处,假设原来成本大约10万,而现在4万,是否可推断实际成本在4万以下,原来的售价10万的,是否暴利?

而且本小区有车位和无车位都是一样的停放,有车位的还需要多交每月交付80元的管理费。

现诉求房开把车位的差价退还给已经够买过车位的业主。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12月7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697388222)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我局执法人员经调查,阳光100阿尔勒房开开展小区车位促销活动,以低于原价的价格销售车位。小区车位销售价格不在《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范围内,属于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可以自主决定售价,阳光100阿尔勒房开的降价促销行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我局执法人员经沟通,阳光100已明确拒绝调解,属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二十一条第(三)条“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终止调解的情形,我局依规定予以终止调解,建议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830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