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君主网搜罗温州各县区动态

汇宁业主向瓯海区政府问:汇宁小区一组团临时过渡小组对小区维修基金严重涉嫌违规

2021-12-04 19:27:14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汇宁业主瓯海区政府问:

       汇宁住宅区一组团因小区设施瘫痪申请动用维修基金,因小区没有成立正式业主委员会,2019年由潘桥街道牵头在本小区组织选举业主委员会,当初报名人数超10名,后因各种因素不看好报名人员,造成小区过半业主未去参加投票表决,后因业主委员会选举失败没有产生业主,潘桥街道就在小区贴公告告知本小区成立临时过渡小区,让所有参加报名的人,成立一个临时过渡小组,里面的组长副组长成员都是参加报名的业主,其中有些人员物业费都没有缴纳,还有坐牢好几年,根本没有资格参加,当地街道既然决定成立过渡小组,应该在临时过渡小组里安排一位街道相关人员对临时小组及小区进行管理。而不是让临时小组胡作非为。现因小区因消防设备及监控需要维修更新费用资金20万,小区临时过渡小组在没有经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实行工程投标及项目审价的相关决定,在没有征求小区集体业主的同意下,自己几人私下暗箱操作,由其中一位过度小组成员的亲戚,也是本小区业主,获得维修项目,再由他亲戚把此项目给一家公司进行工程维修,此暗箱操作小区很多人知情。现在维修工程已经在开展,在小区楼道张贴了工程报价单,而没有在工程启动前,告知全体业主此工程维修方案以及工程报价。没有征得小区业主同意就违规操作,严重涉嫌违规,对动用小区集体资产维修基金造成不公开不透明,把钱放入私人口袋,请政府部门严查此项目。

瓯海区潘桥街道办事处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汇宁小区一组团临时过渡小组对小区维修基金严重涉嫌违规”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潘桥街道办事处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2019年由潘桥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汇宁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因赞成票未过半而造成没有产生业主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根据《温州市瓯海区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第十七条之规定,经潘桥街道物业管理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组建潘桥街道汇宁小区业主权益过渡小组作为临时机构,代行业主(代表)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权益过渡小组成员经审查,均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如反映人有异议,请向潘桥街道办事处城建服务中心(街道217办公室)提供具体证据或者到潘桥街道办事处城建服务中心(街道217办公室)查看相关审查材料。有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问题,经向住建部门了解,目前是在公示阶段(5月28日开始,公示七天),有异议可向公示中指定部门反映。承办单位:潘桥街道办事处,联系方式:5669231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