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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pi向龙湾区政府问:租房补贴

2021-12-04 12:09栏目:温州民生

xipi龙湾区政府问:

请问我是在龙湾工作,但是因为女朋友在瑞安所以房子租在瑞安, 瑞安的房屋合同能申请温州的租房补贴吗

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租房补贴”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区住建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的通知》(温委发28号)和《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的通知》(温住建发157号),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按要求在温州高层次人才云平台申报,经相关手续办理后发放补贴。现具体回答如下:一、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条件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合同,申请时已在温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符合《温州市柔性引才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校地平台和退休返聘等柔性方式引进的对象,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工资发放证明替代个税证明。2.申请人工作单位隶属市区的,要求申请人及配偶在市区无住房且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申请人工作单位隶属各县(市)的,要求申请人及配偶在隶属地无住房且未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二、申领流程市本级受理范围为省部属在温高校院所、市属单位;各县(市、区)受理范围为本辖区内单位;企业原则上按注册地确定隶属关系,注册地与主要税收地不同的以主要税收地为准。具体流程如下:1.单位申报。登录“温州人才APP”或“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温州人才云平台”,点击“人才租房补贴系统”,按提示填报单位信息、申请人信息,并上传如下附件:①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或护照);②人才资格证明材料;③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和全职在岗工作证明报告(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且以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纳等为佐证材料);④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⑤与出租方签署的房屋租房合同或协议。三、人才住房资格条件审核参考标准1.住房要求:申请人工作单位隶属市区的,要求申请人及配偶在市区无住房;申请人工作单位隶属各县(市)的,要求申请人及配偶在隶属地无住房。申请人已购买新建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的,在新建商品房(预售商品房)交付前按无住房计入。2.租房地点要求:市区申领对象应在市区范围内租房,其他县(市)申领对象原则上要求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租房。出现不一致情况的,根据工作单位所在地细则执行。3.租赁房屋要求:申请人承租的房屋需符合有关规定,与出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时间,且从申报之日起剩余期限不少于1年时间。申请人租住单位职工宿舍或公租房的并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的,不再享受该项政策。4.租房补贴对象住房优惠政策审核:(1)申请人及配偶未享受过政府优惠政策购(建)住房,包括公有住房、集资联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批地建房等。(2)申请人及配偶未申领过购房补贴,包括人才购房补贴、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3)申请人未申领过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新居民租房住房补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租房补贴,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补贴帐户。(4)申请人及配偶未承租过公有住房,包括“聚英家园”及各类人才公寓(包括已腾退)。申请人或其配偶正处经济适用房轮候期、安置房过渡期的,不再享受该项政策5.夫妻申请: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请,也可选择不同时间申请,独立审核、独立发放补贴。龙湾区人才办联系电话:56571580住建局保障科联系电话:86359616承办单位: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联系方式:8635961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