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032711向龙湾区政府问:龙湾实验中学学文校区
wz032711向龙湾区政府问:
你好,我想咨询下,如果龙湾大院(珑誉苑)的业主在6月30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是不是可以和雍锦园、东翰锦园等小区一样,拥有龙湾区实验中学学文校区第三批的报名资格。招生文件上写着,龙江路西侧,父母已经领取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可以以第三批的资格报名。毕竟我们和雍锦园、东翰锦园一样同属龙江路西侧、龙水路以东。假设6月30日以前取得不动产证,是不是意味着行业雍锦园应该拥有一样的报名资格。
龙湾区教育局答复:
网信统一答复模板: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龙湾大院(珑誉苑)的业主在6月30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是否拥有龙湾区实验中学学文校区第三批的报名资格”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我局基础教育科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龙湾大院(珑誉苑)的业主在6月30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小学属于区二小龙江路的辖区,初中是实验中学龙江路辖区 ,不属于龙湾区实验中学学文校区第三批招生对象。承办单位: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方式:5587886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