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IUt向龙湾区政府问:违规拖欠工资
OIUt向龙湾区政府问:
温州市龙湾区奥体中心游泳馆救生员项目外包给温州启乐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11月份至2020年4月15日温州启乐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没有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没有给予社保。该公司注册地为民房,存住宅实际不是办公(温州启乐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请有关部门尽早核实,早日归还我们员工工资!
龙湾区人力社保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劳资纠纷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龙湾区人力社保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经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温州启乐体育文化发展有公司现场走访询问和材料审核调查后,未发现您投诉的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若您有相关材料需要提供,请联系0577-86922811(龙湾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龙湾区人防大楼1楼)。 承办单位:龙湾区人力社保局 联系方式:86922811(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