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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ain向龙湾区政府问:2020年秋季小孩上学问题

2021-12-04 08:22栏目:温州民生

chrain龙湾区政府问:

本人在瑞安市浙江华峰集团上班,于2019年6月在龙湾区空港新区宝龙苑买有一套房产,房产交付日期为2021年;2020年秋季小孩需要上一年级,请问能不能凭购房合同,申请龙湾区罗峰实验学校上学,万分期待贵教育局的回复,谢谢。

龙湾区教育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龙湾区空港新区宝龙苑买有一套房产,房产交付日期为2021年,孩子能不能凭购房合同,申请龙湾区罗峰实验学校上学”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向龙湾区教育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2020年龙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温龙教基〔2020〕21号),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学生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范围内居住登记一年以上;学生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范围内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学生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范围内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居住登记证明、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的时间从2019年7月(含7月)开始计算。凭购房合同在龙湾区罗峰实验学校优先入学。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 联系电话:5587886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