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鸢飞期过向阳花向鹿城区政府问:合理合法合规购买的白麓城,为啥幼儿园区别对待?

2021-12-04 00:10:40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鸢飞期过向阳花鹿城区政府问:

尊敬的领导:


    我是温州市鹿城区白麓城的业主,从鹿城区教育局获悉,作为我们白麓城1,2,3,4期共有的配套幼儿园(温州第十幼儿园白麓城园区)的变成了白麓城二期的独有配套幼儿园,而其他3期不在其指定招生范围之内,觉得不可理解。因为白麓城1到4期从地块招拍挂、到设计、销售都是作为白麓城组团项目整体进行,并且房开也明确宣传幼儿园为白麓城组团配套(有当时的广告楼书为证),当时政府和媒体都明确表示该幼儿园是白麓城地块的幼儿园; 而且幼儿园建成移交后,鹿城区政府发文(温鹿政发〔2019〕19号文件)也明确指出该幼儿园为“新希望白麓组团配套幼儿园”。同时后续有温州市民通过温州市网络问政(问政编号10082734),鹿城区政府答复,“新希望白麓城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白麓城小区住户”。而现在区教育局没有落实区政府的文件精神,改变幼儿园的原定招生范围。而且白麓城一期及幼儿园园舍交付一年半多,因所谓的种种原因幼儿园尚未开工装修,迟迟不能正常开园,今年秋季是否招生和如何招生迟迟未定。


     恳请领导实地调查了解,落实文件精神,确保今秋正常开园,同时,保障我们白麓组团一期、二期、三期、四期业主在该配套幼儿园入学上的平等同权,并能顺利入园就读,维护我们的合理合法权益。


        万分感谢!


区教育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你反映的问题鹿城区教育局已经收到,现回复如下:一、根据温州市规划局18号规划条件通知书要求,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区域F-09地块建设项目要按规划条件进行设计,其中包括配建12班幼儿园一所,用地面积不小于601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4042平方米。该规划说明该幼儿园为f-09地块配套设施。二、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3022015A21010),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区域F-09地块由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出让给温州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合同规定房开建设12班幼儿园一处无偿移交给政府。该合同说明该幼儿园为f-09地块配套设施。三、f-09地块就是指荣御府小区四、幼儿园招生说明? 1.目前,学前教育系非义务教育阶段,由公民办园共同承担学前教育招生, 没有划分施教区。? 2.根据浙教学前〔2016〕82号《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配套幼儿园招生应优先满足本住宅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温州市第十幼儿园白麓城园区坐落于荣御府小区,系f-09地块就是指荣御府小区的配套幼儿园。故招生遵循的原则是: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优先考虑幼儿园所在住宅区适龄儿童的入园要求。如有空额再向周边拓展。? 3. 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时,家长需提供以下材料:孩子鹿城户籍证明及各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地域内的孩子父母有效房屋产权证明(父母名下无鹿城房产的需提供祖辈有效房屋产权证明,同时孩子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屋产权人的户口须在一起并实际居住)。感谢您对教育的理解和支持!鹿城区教育局 ?88262820 88266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