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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k008向龙湾区政府问:关于浙江绿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

2021-11-04 21:47栏目:温州民生

bobk008龙湾区政府问:
尊敬的区政府工作人员您好!本人于2020年8月18日,通过浙江绿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电商平台正常购买一台苹果iphone11 128g手机一部,价值3979元人民币。成功购买后收到绿森平台所发短信承诺72小时(三日)内安排发货。现如今已经是2020年9月4日,整整17天过去了依然未安排发货!期间多次问询绿森平台,每次以“加急安排,已经反馈..”等等理由搪塞而拒绝履行承诺,严重侵害了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浙江绿森作为浙江省优秀互联网业务综合服务商,理应承担起浙江省,温州市企业的带头模范,现在却损害普通消费者的权益!     在此,我恳求贵单位帮助我协调处理此事,为一个普通消费者应主持公道! 感谢!  我的联系方式是 15737588815            平台订单号为  871089815977338558462343777



再次感谢!

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关于浙江绿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龙湾区市场监管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经联系被诉方绿森商城,其表示因:公司页面限购一件(包括雷同、临近、虚构的收货地址、同一联系号码、收件人等均视为同一客户),由于客户购买数量超过公司页面限购数量,系统判定为非正常购买客户导致无法发货,客户坚持要求发货,因公司需要先安排零售正常购买客户订单,多买客户暂时无法确定具体发货时间,与客户未能达成一致。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协调不成,此件办结。承办单位:龙湾区市场监管局。联系方式:8891274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