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lla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问:公积金账户余额可否直接还商贷
rilla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问:
领导您好!
贷款买房的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公积金账户还完公积金贷款吗余额不分,可否直接抵扣商业贷款,现在很多城市都可以了,不知道温州现在可不可以?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网友rilla,您好!您提出的咨询问题已收悉,现将结果回复如下:我中心已及时向您本人进行电话调查了解及相关业务解释,对您给予的理解和支持,我们表示感谢。根据你提出的情形,由于涉及商业银行信息和住房公积金信息安全等原因,目前暂未开通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偿还商业贷款业务。但是,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仍可以申请因购房引起的偿还商业部分贷款提取,申请时需提供按期还贷明细(自提取之日往前倒推12个月的已还款明细,经银行盖章)或6个月内的提前还款凭证(经银行盖章)、不动产权证书和契税完税凭证(或已备案的商品房购买合同、增值税普通发票)、银行按揭贷款合同(含抵押合同或抵押物清单,复印件需要银行盖章)、住房公积金还贷信息、本人身份证、本人I类银联储蓄卡(温州地区开户)到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办理,后续提取时部分材料不必重复提供。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