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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61465499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绿森商城购买产品不发货不退款,希望处理

2021-11-04 01:56栏目:温州民生

a361465499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被投诉单位: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人于绿森商城购买茅台酒若干,付款后绿森以各种理由推诿,延期发货,延期退款。

订单号1:870914815973309316105863533,实付金额:1999元(付款时间:8月13日,申请退款时间:8月15日)

订单号2:841384015973333006156822035,实付金额:12399元(付款时间:8月14日,申请退款时间:9月1日)

      以上两笔已申请退款,询问客服若干次,绿森商城均以机械式答复回应:“订单正在处理中,请耐心等待。”本人询问绿森商城客服:“共有多少订单需要处理,每天处理多少?”该客服人员拒绝回答,并挂断电话。

      订单号3:841384015972554293205863533,实付金额:11994元(付款时间:8月13日,系统显示最晚发货时间:9月3日),该笔订单已过最晚发货期,咨询客服得知只能等待。

      商家的机械式回答令我深感不安,和传销套路相似,无限拖延,最后暴雷跑路,为保证公民的基本权益,希望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能和绿森商城进行调解,立刻退还本人货款14398元,并且立刻执行订单3发货的义务。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 9 月7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 WX20200493156543 )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经联系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商家的合法选择,对同一客户的购买行为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在绿森商城的页面上已明确限购一件(包括雷同、临近、虚构的收货地址、同一联系号码、收件人等均视为同一客户),由于系统查询到您的雷同地址购买数量超过该公司页面限购数量,系统自动判定为订单为同一客户,属于非正常购买客户导致无法发货。绿森公司已建议您申请退款,但您坚持要求发货,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另客户申请退款订单(2笔)会在10月24日前退款完成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 88060327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