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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yuhz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绿森数码迟迟不发货

2021-10-04 23:47栏目:温州民生

wangyuhz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10/14号下单购买了 IPHONE 12PRO   128G 海蓝色

订单号:274454516026508715788744477


说好苹果手机正式发售后的10个工作日发货,结果到11/13号,都一个月也还没发货。


目前购买页面仍写着下单后21天内发货,发货时间约为3-4周;与之前承诺的不一致。


客服一直以订单多,发货来不及的原因来搪塞,实际应该是商家没有现货,无法发货。


目前购买页面上的128G 海蓝色库存 252, 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在没有货的情况下,还有库存在销售。


诉求:

11/13号之前,

如无法不能发货,需全额退款并按100元/天补偿给消费者( 10/23号官网开卖,10个工作日即11/6日止,从7号开始计算补偿。)

如13号能发货,仍需按100元/天补偿给消费者( 10/23号官网开卖,10个工作日即11/6日止,从7号开始计算补偿。)


商户无法保证发货时间,商品涉嫌虚假,应立即下架处理,不能再次销售,误导消费者


政府机构应严查此类商家,涉嫌集资等问题,给和谐社会带来不和谐的一面,需重点关注此家商家。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11月13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646791401)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高度重视绿森集团投诉件大幅增加的问题,已成立消费投诉举报应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我局立足本局职能,已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予以调解、调查并跟踪处理。 二、针对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内外部不利因素,政府各相关部门双管齐下,既通过行政约谈,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及时解决投诉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又积极帮扶,日前,温州市金融办主持召开了绿森集团与相关银行和融资担保公司信息沟通会。 三、我局调解人员经联系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诉方因目前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内外部不利因素,已明确表示无法优先处理您的订单,属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三)项“ 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终止调解的情形,我局依规定予以终止调解,建议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