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豆花向市住建局问:租房补贴
2021-10-04 11:48栏目:温州民生
芒果豆花向市住建局问:
你好,本人于2017年大专毕业,毕业后一直在温州鹿城租房,和妈妈一起,户口是初中迁进来的,想问下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租房补贴吗,房子是以我妈妈名义租的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的通知》(温住建发〔2019〕157号)规定,您所反映的情况暂无法申请租房补贴。理由为申请租房补贴1.需申请人本人与出租方签订不少于一年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2.需申请人到市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全职正式聘用合同且申请时需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6个月以上。以上答复仅针对大专毕业生租房补助,如还有疑问,可咨询温州市人社局人才处,联系电话:89090555。经办单位: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处室:人才开发和市场处经办电话:8909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