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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z330374向龙港市政府问:回复问政回复:投诉龙港交警偏帮不作为

2021-12-03 23:45栏目:温州民生

xyz330374龙港市政府问:

我想问下,事故地方没监控是不是就办不了案了,双方录的口供能做证据吗?!其他还需要哪些证据?

        对方说在事故地点那种菜刚上车还没开,但在1月21日当天原交警中队长吴春仁和经办民警孔小磊约事故双方一起去事故现场勘查确认后当场说对方在说谎录假口供,一是对方故意指错事故地点,二是对方指的地点和真实的地点周围都没有菜地,(是否还有其他依据交警没说我不懂)证明对方说的不成立,从而做下了责任认定书。不明白为什么杨道威中队长接手后变成了证据不足?

      2月26日当天我签事故责任书的时候,经办民警和对方女儿在另外一个房间,民警对对方女儿说过:你都找这么多人来说了,你也知道不是你说没开就没开,经过调查你这就是在逆行。为什么换了个中队长前后变化如此大呢?是否对方找了更大的关系来说情呢?

       还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出了,我也签字了,为什么因为对方不签字交警就一直坚持只给我出事故证明,对方不认同不是应该对方去上级上诉吗?

       出的事故证明只说有这个事故发生,其他都没了,为什么对方做假口供的事不说,去事故现场调查的情况和做出的判断为什么不写?

      事故地点监控没有了,交警出警的执法记录仪说没开了,我现在很想问下对方录的笔录还在吗,交警去事故现场勘查的记录和得出的判断这些资料都还在吗?

   一个交通事故拖了半年了,不知道还要被拖多久?

 

以下是问政回复:

您反映的“WX20200199079904”件交警部门已收悉,并转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调查处理,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接到投诉件后,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对此事高度重视,但是现在当事双方存在着分歧:吕小平方认为:发生事故时,双方都在驾驶电动车,并且对方是逆向行驶,进而造成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应该在对方。吕小平对立方认为:自己当时停车在那边,并非驾驶电动车状态,是吕小平自己撞过来,导致受伤的,与自己无关。由于事发路段没有监控,导致事实无法通过监控认定,事发后,工作人员尝试多次找吕小平对立方过来协商调解,但是,当事人一直不来,造成事故赔偿无法调解,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并且事发路段没有监控,导致事故事实无法认定,工作人员于2020年5月12日约吕小平方到交警大队面谈出具交通事故证明(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建议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权,但是吕小平方拒收交通事故证明,工作人员无法协调。目前,交警大队通过双方所属片区负责人,就双方民事问题组织双方到龙港市司法局下属调解办进行协商调解。经办单位:龙港市交警大队 经办人:杨道威 联系方式:59906979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