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zi330向市公安局问:户口本内,表哥非亲属等人,但是他们不愿意把户口迁走,怎么才能强制
yezi330向市公安局问:
户口本内,表哥非亲属等人,但是他们不愿意把户口迁走,怎么才能强制让他们迁走
洞头区公安分局答复:
鉴于你们双方为亲属关系,建议双方先协商户口迁移问题。
洞头区公安分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5月27日反映的问题,现处理答复如下: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因房产转让、拆迁、离婚等原因需要迁出户口的家庭户成员,或者不符合集体户挂靠条件的集体户成员,应当及时将户口迁往现居住地房屋坐落地址。没有住房的,可以将户口挂靠在本市城镇地区家庭户亲友处。确无他处落户的,可以凭本人及配偶、未成年人子女在本市无住房证明,将户口挂靠在现户口所在地的公共集体户。”当事人的表哥可以主动将户口迁出。若确实拒不迁出的,根据《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因离婚等原因,现户主提交书面申请、房屋权属证明、离婚证及离婚协议等证明材料,要求迁出已不实际居住、且不是房屋权利人的户内成员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应当通知该成员迁出户口。经通知后拒不迁出的,公安派出所可以依职权将户口迁至公共集体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