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君主网搜罗温州各县区动态

mtqsl1986向鹿城区政府问:孩子就学问题

2021-12-03 16:44栏目:温州民生

mtqsl1986鹿城区政府问:

请问房子本来两兄弟(以下简称a和b)所有,现a将该房过户到b的儿子名下,该房子就变成了b和b的儿子所有,那么b的儿子可以读该房所属学区的学校吗?

区教育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入学”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区教育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根据小学招生政策,适龄儿童户籍在鹿城区各街道,其父母名下的房屋产权证地点与户籍地址一致的,到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适龄儿童父母仅与其直系亲属共有的产权,父母持有部分参照普通房产执行。广场路小学、蒲鞋市小学、瓦市小学、城南小学、建设小学、水心小学、南浦小学、百里路小学等施教区内,房产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20平方米以上,领取房屋产权证(包括新购房、买卖、析产、继承等)须满三年;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的,在具备上述条件后,应同时向施教区学校提供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的相关生活居住依据,如出生证、户口簿等。 2015年4月1日之后领取的温州市实验小学施教区房产权证,及2017年7月10日之后领取的南浦小学、瓦市小学瓦市校区、蒲鞋市小学龟湖校区施教区房产权证,同一房产三年内只允许有一户(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计为一户)家庭子女就读同一所学校。温州市南浦小学、温州市蒲鞋市小学龟湖校区在执行本实施办法的同时,执行“鹿城区中小学招生预警公告”相关规定。承办单位:鹿城区教育局,联系方式:8826281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