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683568向苍南县政府问:人才住房措施
2021-12-03 06:50栏目:温州民生
cn683568向苍南县政府问:
何时出台人才购房政策,本科毕业是否可以享受7折购房,何时能够给到相应答复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咨询的关于“人才购房优惠政策”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19〕70号)第三章第十条属本办法第四条第(二)(三)款规定的人才配售面积为9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70%。《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19〕70号)第四条:配售人才住房的对象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6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均未拥有过住房或累计拥有过的住房面积少于60平方米,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一)全职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且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二)全职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贡献积分指标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三)全职在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以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承办单位: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5989601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