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z5020063向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问:主管税务机关已经答复我自然人税务代开电票不能红
2021-12-03 03:21栏目:温州民生
qaz5020063向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问:
麻烦解释一下,电子发票本身就可以红冲为什么自然人税务代开的不允许红冲?为什么企业自开发票的允许企业红冲,作废,自然人在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不允许红冲作废?
增值税电子发票属于普票,明明电子税务局里有代开发票作废,并且自然人满足作废的前置条件呀。为何电子发票不给红冲???
我不确定你们能不能看清楚哈,首先在发票代开的操作规程里面,根本没有E选项,为什么你们给自然人设置这个E选项。是为了给自己减少工作嫌麻烦还是另有原因?我相信国家税务总局肯定是允许自然人开错发票,作废红冲退税操作的。然后叫我咨询主管税务,但是主管税务机关已经答复我自然人税务代开电票不能红冲退税。我只想知道原因,国家肯定应该允许这样的,这条E应该是浙江省自己加的。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答复:
您好,您的问题我局已经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由浙江省税务局统一设置,电子普通发票一经开具,不可作废、冲红及退税。建议您就有关情况向浙江省税务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