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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急急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问:可否提取公积金偿还异地商贷?

2021-11-03 21:14栏目:温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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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急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问:
我和配偶均未温州户籍。 近期,我打算在异地购房,请问可否提取在温州的公积金用来付首付,并偿还异地的商贷?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
网友急急急急急,您好!您提出的咨询问题已收悉,现将结果回复如下:一、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在非缴存地、非户籍地购房,除已获得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或直系亲属户籍在购房地的外,不得以购房名义或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二、职工因购买自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符合条件的,在申请时,需要提供购买不动产(商品房)增值税发票、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身份证明、本人银行卡等各项材料。因此,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先落实购房的部分自有资金,并保证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际用予购房需要。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