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88向苍南县政府问:关于生育报销的问题
急急急88向苍南县政府问:
我们单位之前是在省里参加生育保险,今年开始与医保合并后回到温州当地参保。这几天我同事到苍南医保局办理生育报销,苍南医保窗口经办人员说“查不到信息,让我们去把生育档案信息转移回来再说”。我们今年在市区办理生育报销的时候没有碰到过这个问题,那么推想应该就是市医保与省医保直接对接办理了参保信息数据转移,而不是要单位再去办理所谓的档案信息转移吧?我同事跟该经办人员说明了这个情况,如果可以请他是否能去咨询一下市区医保或其他人员,该经办人员态度真的不是很好:“我们不参考市区的意见,我们这边就照我们这边的这么做”。我同事真的很疑惑,年初我们单位收到省医保关于生育医疗合并的通知,县分支单位积极联系当地医保并提交了生育参保清单,今年年初到现在每月生育保险费也是正常缴纳。现在去生育报销了,告诉我们没有档案信息,那么之前是根据什么在让参保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而且根据《温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温州市各统筹区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市域范围内统一执行,原则上各统筹区不再另行制定实施细则。”和“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于发文之日起施行,各县(市、区)遵照执行。”市区的操作执行情况对于县域,应该是可以借鉴的吧?
苍南县医保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生育险报销”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苍南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为贯彻落实我省《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浙医保联发〔2019〕19号)精神,做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险(以下统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确保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转移参保工作平稳移交,参保人员生育待遇无缝衔接,现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经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20年1月(含)之后的,以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时限认定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时限。所以请您提供如下材料到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窗口办理:生育时医院的发票、清单,出院记录、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盖公章)、准生证。若您单位2020年1月起生育缴费基数高于苍南县缴费基数需提供生育时月份的单位人均缴费基数清单(盖公章)。承办单位:苍南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5991880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