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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zhiqo向市住建局问:温州市市本级人才住房,主合同与补充协议冲突

2021-10-03 13:06栏目:温州民生

xuzhiqo市住建局问:

根据温州市住建委2020第226文件: 全装修商品住宅开发管理的文件内容的合同信息宣传公示部分,同一材料设备有多个备选的,应档次一致并全部列出,不应用 “同等档次”等笼统表述。

目前温州市本级人才住房-龙湖龙誉城,主合同体现了这一精神,明确全装修材料需要依据合同所列清单,不能用同等档次材料替代,然而后续补充协议明确出卖人有权将装饰材料,设备品牌更换为同档次,两者互相矛盾且违背了相应管理规则。目前有较多购房者在未仔细阅读合同情况下签署了上诉不合规的合同与协议,同时有部分拒绝签署补充协议的人才被房开告知不签署补充协议无法完成购房手续,这一流程是否违规,以上,需要政府帮助整改。

市住建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市本级人才住房主合同与补充协议冲突”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现回复如下:根据人才租售并举办法规定,市城发集团成立的下属运营公司负责人才住房具体事务性工作,首批人才住房“龙誉辰园”的签约工作就是由该公司全程进行服务对接。根据政策规定以及市政府要求,人才住房配售时,人才住房除价格跟楼盘中其他商品房有所区别外,其他全部参照商品房流程市场化运作。因此您所提及的签约时需签订补充协议,也是跟其他商品房和已签约的其他人才是一致的,不存在差别对待。另外,如您对涉及补充协议中有关精装修内容存有疑议,您可以选择毛坯房交付,“龙誉辰园”是经市政府同意首批配售可以选择毛坯的项目。以上信息供您参考,如还有其他事项,请联系:0577-89987295、89981062。感谢您对人才住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