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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cy向永嘉县政府问:永嘉瓯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纡困补助

2021-07-03 18:09栏目:温州民生

joncy永嘉县政府问:

你好,我是瓯北一家服装店亲戚,今年五六月份申请了永嘉”妤困补助”,刚开始被市场监督局刷下来,理由是“地址异常”,后来我们经过申诉,因为地址从来没变过,如何变为异常也不得而知。后来经过递交营业执照,经过实地照片,最终在第二批妤困补助中出现我们店的名字,经过7月份两天公示,最后我们拿到了妤困补助6000元。

就在12月份中旬,一个电话让营业执照法人去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室,被告知我们店被省里查到,说要退还6000元,原因是18年前1-4月份没纳税。他们也没有出具任何省里文件,只是递上了市场监督管理局账号。而后几天,工号06395一再到店里咄咄逼人,口口声声问:你们不退是不是。甚至还说,我就来通知你们,你们要不退,以后的事可说不准,你们的子女考公务员都受影响,你们的其他后果你们自己看着办!我们疑问反问了一句,为何要退?工号06395说我不知道,我就负责通知你们。作为老百姓,我们从来没说过不退,但是妤困补助是经过合情合理程序公示下来,才拿到补贴。为何现在无任何原因就让我们退?如果是省里查到,那是什么原因?后来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一份他们市场的文件,意思只说服装店不符合妤困补助范围,要求退还。是否有这种事情吗?这不是前后矛盾吗?是何原因出现反复?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
网友:您于2021年1月4日,向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的“本人是获得小微纾困补助的一家服装店亲戚,此前因“地址异常”被驳回申请,后经申诉,最终在第二批纾困补助中获得通过。在12月份中旬,被电话告知要退还6000元,原因是18年前1-4月份没纳税。瓯北分局工作人员在通知过程中未告知要退回补助资金的原因,只说是以省局文件要求。信访人认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一份他们市场的文件,意思只说服装店不符合纾困补助范围,要求退还补助资金的要求不合理。”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根据《温州市应对新冠疫情影响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补助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个体工商户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得到补助:2019年底前设立且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1.特定行业。属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今年1-4月有纳税申报记录的,可列为补助对象。2.特别困难。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列为补助对象:(1)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20%以上或双定户定额下调的;(2)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20%以上的。3.特殊价值。被认定为传承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等传统文化的个体工商户,可列为补助对象。4.特别贡献。属于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截至今年4月底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比2019年年底数量增加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经过再次核查,您所说的服装店不符合上述补助条件,因此要求予以退回6000元纾困资金补助。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人:陈标、金玉燕 联系电话:0577-57689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