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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问题000向永嘉县政府问:房屋补助

2021-12-02 17:08栏目:温州民生

问个问题000永嘉县政府问:

自2015年4月9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在我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按照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给予1%补助。

请问,这个补助永嘉还能补助吗?去哪里申请?联系方式是什么?谢谢!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房屋补助”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相关政策,符合条件未申领的还可以继续申请,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合同购房人凭契税票据、不动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身份证明到房产所在地的住建所申请。承办单位: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0577- 5766983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