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惑的村民向龙湾区政府问:永兴街道宇泰大楼房产证复问
各位领导,
收到永兴街道办事处的回复。但是我有所疑问。我们但是签的协议是三方认购协议,海陆公司是代建方,并未提及乐二村转卖地皮给海陆的事情。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 代建。
既然是代建,又怎么会说已经卖给海陆了?
以下为上次的问政资料
我是宇泰大楼的住户,我们与2006年跟乐二村和温州海陆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三方认购协议书。后期除了合同中约定的5万元办证押金外,交付所有款项。然2008年海陆公司未按约定把房产证办下来。我们也就一直没有交5万元的办证费。现在已经2020年了,15年过去了,这个证一直没有办下来。成了历史遗留问题。我想了解下,现在宇泰大楼的产权归属是哪里?是村里吗?海陆公司都跑路了,这个办证需要怎么操作?
问政回复
龙湾区永兴街道办事处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房产证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永兴街道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经核实,乐二村只是卖地皮给海陆房地产,市民是与海陆房地产购买房子并签订协议,村委会没有参与。当时市民与海陆房地产签订了购房认购协议书,并留5万元做为办证押金款,后来海陆公司也与村沟通让村协助办理,但不知什么原因海陆房地产之后没有过来联系,5万押金至今未付给海陆房开办理产权证,所以市民应该联系海陆房开而不是村委会。如市民想办理产权证应联系海陆房开负责人,目前村也无法联系到海陆房开负责人。承办单位:永兴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5660786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