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君主网搜罗温州各县区动态

f1saic向永嘉县政府问:投诉永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11-02 13:59:49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f1saic永嘉县政府问:

本人为瓯海恒隆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人员,于2020年9月7日前往沙门路的永嘉县审批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抵押登记业务,办事员告诉我缺一份承诺书,需要公司盖章。8号早上,我将盖好章的文件交给办事员。下午,办事员打电话(057757672691)给我,说我的借款合同上的期限与抵押合同不一致,需要重新提供。

登记中心是办理抵押登记的地方,只要抵押合同有效即可,他们没有必要向我们索取借款合同,更没有理由要求办理抵押的同时提供借款合同。我们的抵押合同已经明确,只要借款发生在抵押期间即可。我们只有在办理完成抵押登记后才能借款给客户,登记中心要求我们在没有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就提供借款合同,是完全不合理的,更不能要求借款期限与抵押期间一致。

现在,温州的各县市区只有上塘的登记中心要求提供借款合同,其他地方都没有,瓯北也没有。

希望你们尽量取消这种不合理的要求,不要给企业造成不合理的负担!还要遵守最多跑一次的承诺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让不动产尽量取消不合理要求”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关于当事人反映的抵押登记件在9月8日已经办理完毕并邮寄送达。据《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要求,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时需要提供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577-57672659承办单位: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57672659 感谢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