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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62293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本市绿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欺骗消费者

2021-11-02 05:44:46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6736229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本人于8.15号购买一部苹果11自用,当时约定发货时间72小时最晚发货时间8.25号,结果到9.2号还没发货,本人是学生实在没手机用了只能退款了,本来说退款三天内自动退款,结果现在8天了依然没退款,客服也像复读机一样,只会敷衍了事希望能给我们消费者一个公道!订单号737049115974770860262343777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9月10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504739728)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后续答复如下: 我局调解人员经再次联系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诉方因目前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内外部不利因素,已明确表示无法优先处理您的订单,属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二十一条第(三)条“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终止调解的情形,我局依规定予以终止调解。 对于经我局调解后企业已承诺退款时间仍无法执行的,您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9月10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504739728)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联系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商家的合法选择,对同一客户的购买行为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在绿森商城的页面上已明确限购一件(包括雷同、临近、虚构的收货地址、同一联系号码、收件人等均视为同一客户),由于系统查询到您的雷同地址购买数量超过该公司页面限购数量,系统自动判定为订单为同一客户,属于非正常购买客户导致无法发货。您现申请退款,经我局调解人员沟通协调,绿森公司已承诺于10月27日前予以办理退款完成。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