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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sal向瓯海区政府问:瓯海大道万科新都会段隔音屏

2021-10-02 09:03栏目:温州民生

Arsal瓯海区政府问:

查询2020年11月4日的《万科金域传奇瓯海大道隔音屏》得知,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据此,万科金域中央在瓯海大道之后建设,由房屋建设单位负责采取降噪措施。

所以我们万科新都会在瓯海大道之后建设,应由房屋建设单位负责采取降噪措施,但是作为普通小老百姓,没有渠道也没有能力让房屋建设单位安装隔音屏,是否可由政府部门出面,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责令万科新都会房屋建设单位负责采取降噪措施,例如在瓯海大道高架安装隔音屏。

瓯海区政府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11月16日反映“瓯海大道高架安装隔音屏”的相关信访事项,应当与房开通过协商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