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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七123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举报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非法集资、诈骗

2021-09-02 07:54栏目:温州民生

阿七12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一、举报对象: 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2757058650D),法定代表人:娄韶山,注册资金:10,752.68万元,地址:温州市南浦二区秋明四幢105室

二、事由:

     本人于2020年8月27日,在绿森商城APP通过支付宝付款3999元购买苹果 iPhone 11 手机 黑色 128G手机1部(订单编号:767849115985431639602343777) 该商品平台承诺:手机最迟30天内发货。直到9月16还未发货,当天便申请了退款,之后多次催促绿森商城客服处理退款,客服说要7-15工作日才能处理退款,现在客服都是以“加急处理”搪塞,直到12月7日都还未退款。

     本人了解到绿森的行为存在故意,以做活动抢购为名,低价销售手机,收到货款后一直不发货,也不退款,感觉像非法融资,将顾客的货款非法占用,该商城不发货、不退款的行为严重的侵害消费者的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现在绿森还在低价销售手机,比之前的更便宜,即然没货为什么还在销售,该公司非正当方式占用他人财物的恶劣行为,请政府相关单位依法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感谢。

三、诉求:

        诉求:将本人订单退款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12月7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698182293)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一、我局高度重视绿森集团投诉件大幅增加的问题,已成立消费投诉举报应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我局立足本局职能,已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予以调解、调查并跟踪处理。二、针对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内外部不利因素,政府各相关部门双管齐下,既通过行政约谈,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及时解决投诉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又积极帮扶,日前,温州市金融办主持召开了绿森集团与相关银行和融资担保公司信息沟通会。三、我局调解人员经联系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诉方因目前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内外部不利因素,已明确表示无法优先处理您的订单,属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三)项“ 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终止调解的情形,我局依规定予以终止调解,建议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号码:0577-88060327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