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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帕特向龙港市政府问:龙港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缴纳

2021-08-02 23:54栏目:温州民生

德清帕特龙港市政府问:

女性,1969年出生,有族谱记载的时间为证,但公安机关登记时有误,可否更改或打个证明向社保局说明,因为影响到养老保险金。


现是个体工商户,能否一次性补缴,目前手头紧,可否推迟缴纳。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出生年月日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公安窗口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七十三条规定:出生日期不得更改。确因申报或登记错误等原因,造成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当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更正,并提交确凿充分的证明材料,以及本人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出生日期登记确属错误的材料包括: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可以佐证出生日期的母亲分娩病历档案等医学文书、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等户籍档案、人事档案或其他能够证明真实出生日期的原始凭证材料。族谱只能作辅助材料,所以仅凭族谱无法变更年龄的。建议当事人拨打窗口咨询电话:68621017详细咨询,或者本人到窗口查找一下历史档案。经办人:黄小敏 联系方式:6862101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