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iejua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510人才计划相关咨询
2021-06-02 22:26栏目:温州民生
mariejua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
龙湾区户籍,大学在省内、且外市高校就读,非211、985,非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2018年6月毕业,2018年9月至今于鹿城区的某事业单位工作,正式在编岗位,五险一金从入职起即正常缴纳。
请问满足以上条件的本人,可以申报我市510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吗?
温州市委组织部答复:
您好,“510计划”的申请对象分四类:第1类对象。2020年9月1日后新全职来温工作的35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位大学(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第2类对象。2020年9月1月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首次来温并在大型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第3类对象。2020年9月1月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首次来温并在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第4类对象。2020年9月1日以前来温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此类对象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0〕73号)文件执行,2021年3-4月开展集中申报工作)感谢您对温州人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还有问题可咨询8896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