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ngwenaa向瑞安市政府问:关于原桐星村迟延建设安置房检举信
致:纪检监察委、信访办等单位尊敬的贵单位领导,现本人及本村村民就桐星村迟延建设安置房一事向贵单位进行检举举报,还请贵单位能够协调解决此事,以下是检举信全部内容:本人与瑞安市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下称“瑞安指挥部”)曾于2015年9月16日签订了《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瑞安段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下称“安置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由瑞安指挥部向本人支付经济补偿116209元并允许本人拥有一套安置房,安置房地块位置位于陶山镇街道桐星村,在安置协议中,届时的瑞安市陶山镇人民政府也加盖了公章,其对安置协议进行了认可。本人及村民疑惑的是,该份安置协议书早在2015年9月16号就已签订完,协议签订后,本人按照协议内容的约定将本人房屋内财物搬离并腾空房屋,如期向瑞安指挥部移交了房屋。房屋移交后,截止今日(2019年11月1日),时间已过去长达四年之久。瑞安指挥部及乡政府、镇政府均未向本人及本村其他村民建设任何一套安置房,本人及村民与瑞安指挥部沟通后,瑞安指挥部迟迟不正面回答。房屋是保证一个人能够正常生活的保证,作为一名公民,我们有权利享有对房屋的居住权,住房保障不仅涉及到我国人民的生活的幸福指数,更牵扯到了我们国家是否能够长久、稳定地向前发展的根基,保障住房能够让本人及村民更加安心工作,本村村民等该安置房已经足足等了4年之久,然而政府部门及指挥部确迟迟未建设安置房,一拖再拖,除此之外,本村村民一直未有自己的房屋居住,导致其不得不在外租房居住,为此花费了巨大的金钱,本村村民认为:因政府及指挥部迟迟未开工建设安置房,导致本村村民无处居住而产生的租房费用应当由政府部门及指挥部进行承担。在本次拆迁安置建设活动中,本人及本村村民都面临了该种困境:腾空了房屋却最终未获得安置房。经过本村村民的多方沟通,政府部门在2018年给到我们一个简短回复,其中提到要在2019年2月19日-3月11日陆续约谈相关人员,形成调查材料。但时至今日,政府部门迟迟未给本村村民一个最终回复。政府的一次次行为让本村村民一次次丧失对政府的信心,但我们不想走暴力途径,只想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本村村民的合法权益。为此,本村村民现再次写信至贵单位,请求贵单位能够彻查桐星村安置房迟延建设问题,希望政府能够将现有的瑞安指挥部成员撤离指挥部,不再担任建设安置房职责,重新选举指挥部成员以争取能够早起完成安置房的建设。另外,恳请政府部分彻查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权力腐败问题。桐星村安置房迟延建设问题一日不解决,桐星村一日不得安稳。综上,还恳请贵单位彻查本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