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华西向鹿城区政府问:房开联合浙江房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陈建华西向鹿城区政府问:
2018年3月11日我在购买杨府山江南里203商铺时,被开发商温州市鹿城中置信置业有限公司设置消费陷阱,以总价格优惠5%为由,由浙江房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取团购费4万元,有团购服务协议为证,依据购房合同我所支付的购房款中并没有体现这4万元,我去购买商铺时也没有告知让浙江房房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收取服务费,这是一种欺诈行为,我有浙江房房信息科技股票有限公司开据的发票为证,写有""经济代理服务费"",这种服务费是在欺骗隐瞒我的形式收取的,现在强烈恳请政府职能部门查清事实,退还我被欺骗的4万元。
市房管局鹿城分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WX20200249678997”的问题已悉知,经房管中心市场管理科调查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与第三方中介服务合同纠纷,建议进行民事诉讼。 承办单位: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联系方式:8816801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