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百姓咯向乐清市政府问:关于地质灾害危房重新购买二手房屋优惠咨询
平民百姓咯向乐清市政府问:
尊重的领导您们好:
经检测评估,我家属于地质灾害危房,按乐委发〔2017〕2 号文件搬迁避让,我想咨询一下,全家选择货币补偿,也在2019年10月签订了相关货币补偿协议,属于无房户人家,若我家重新购买乐清市大荆镇区域的落地式二手房子,带有不动产权证的,是否有优惠政策。盼复,谢谢!
乐清市湖雾镇人民政府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咨询地质灾害点安置中选择了货币安置,后续在购买二手房房是否有优惠政策”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湖雾镇人民政府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乐政发[2017]49号)《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资金补助和治理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规定,针对选择各种类型安置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种安置补偿都有明确的标准,在后续的安置中并无优惠政策。经办单位:湖雾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5712259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