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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良民向市公安局问:2020年改姓名要求

2021-12-01 08:33:20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龙港良民市公安局问:

2020年更改姓名要求和相关手续、证明。有没有详细介绍。

已经成年

龙港市公安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更改姓名”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龙港市公安局政务服务科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按照规定,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报变更名字:(一)名字或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容易造成性别混淆或含义容易被误解、歧视的;(二)名字中含有《通用规范汉字表》以外字的;(三)依法被收养或收养关系变更的;(四)父母离婚、再婚后,变更未成年子女名字的;(五)有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正当充分理由的。 申报变更成年人姓名的,应当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并提交有关变更姓名理由的书面申请、证明材料和居民户口簿。如还有其他事项不清楚,可拨打电话68621017咨询。承办单位:龙港市公安局政务服务科 经办人:黄警官联系方式:6862101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