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d135995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占有群众财产!!!!
yyd135995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本人于2020年6月14日于绿森商城购买茅台一箱目前已经将近三个月未发货,已远远超过该商城承诺的发货时间。咨询平台客服一直都是推脱敷衍不发货。又于8月9日购买单瓶茅台一瓶,苹果11手机一部,当天即申请退款。至今也快一个月,仍未退款,已超过客服承诺的7-15工作日。现在我三个订单都已经申请退款。咨询商城在线客服和电话客服均为给出退款时间。下面附上订单信息以及客服的回复。我希望政府能为民做主,让这些人民的蛀虫消失。尽快为我退款。客服一直推托敷衍不退款就是非法占有财产,超过规定时间不发货不退款违反消费者权益!!!!如若温州市政府不能为民做主,我会一直往上告,总会有为民做主的。这个世界是光明的。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 9 月9 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 WX20200500444252 )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后续答复如下:我局调解人员经再次联系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诉方因目前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内外部不利因素,已明确表示无法优先处理您的订单,属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二十一条第(三)条“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终止调解的情形,我局依规定予以终止调解,建议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 9 月9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 WX20200500444252)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联系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商家的合法选择,对同一客户的购买行为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在绿森商城的页面上已明确限购一件(包括雷同、临近、虚构的收货地址、同一联系号码、收件人等均视为同一客户),由于系统查询到您的雷同地址购买数量超过该公司页面限购数量,系统自动判定为订单为同一客户,属于非正常购买客户导致无法发货。您现申请退款,经我局调解人员沟通协调,绿森公司已承诺于10月28日前予以办理退款完成。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 88060327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