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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杰在不在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绿森商城APP)消费欺诈

2021-11-01 22:40栏目:温州民生

小杰在不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事实情况:
一、本人于2020年6月7日,在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APP-绿森商城APP经营的绿森商城APP上,购买2件6瓶装的飞天53度500ml茅台酒,消费金额累计人民币24438.2元,2笔订单号分别为:833524015915379181385863533;833524015915350109805863533。

二、购买当天,最迟不超过7日内发货(相关商品页面已截图保存)。 订单付款后,随即收到APP发来短信,短信内容称最晚不超过7日发货。除此之外,商城APP并无其他购买约束要求。双方的订购行为,已形成法律事实合约。
三、截止9月8日,本人一直未收到绿森商城发来的商品,且订单一直处于“待发货”状态。自购买以来,与其承诺的7日内发货,绿森已严重拖延87天。在此期间,本人多次联系商城客服及电话客服,客服人员均表示尽快发货,并发送了仓库加急处理短信(电话本人均已录音并记录相关人员工号)。同时,在此期间,商城不间断地推送优惠券,诱导广大消费者尽快购买,保值升值。

举报投诉:
本人现通过多渠道投诉绿森商城,消费欺诈,并涉嫌以销售形式非法吸收和侵吞公众存款,并无商品却买空卖空,其目的是恶意占有消费者的血汗钱,性质恶劣!
现要求绿森商城提供自6月7日以来的发货记录和运单以证明其每天的发货量,并在3日内完成以上订单的发货并进行赔偿,同时本人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希望贵单位受理投诉后,核实情况并严肃处理违法商家,当好百姓父母官,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制环境!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9月8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498131455)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联系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商家的合法选择,对同一客户的购买行为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在绿森商城的页面上已明确限购一件(包括雷同、临近、虚构的收货地址、同一联系号码、收件人等均视为同一客户),由于系统查询到您的雷同地址购买数量超过该公司页面限购数量,系统自动判定为订单为同一客户,属于非正常购买客户导致无法发货。您坚持要求发货,绿森公司已建议您申请退款,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