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ck199512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温州结业补贴咨询
wck199512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
问题1:在之前的政策中有已在毕业2年内享受就业补贴,未享受期满且补贴期限内无中断企业社保缴费的,可以继续享受满2年。现在最新的关于印发《温州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中并没有这段话。那现在的政策是怎么样的。
问题2:我是2018年6月的毕业生,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对象为: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那我明年3月-4月领取补贴的时候,可以领取补贴的月份是2020年1月-6月,还是2020年1月-12月?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关于您提的第一个问题,请于2021年3月关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补贴申请开始时会出详细公告,以公告的实施细则为准。关于您提的第二个问题,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温人社发〔2020〕85号)文件,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办理时限更改为每年3-4月,受理上年度1-12月就业补贴,届时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申请2020年1-12月相应符合条件的月份。已电话联系您,您表示已知晓,若有其他疑问可以来电咨询。承办单位: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科室:就业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577-5667758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