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dy918向市财政局问:关于温州市干部职工子女保教费的相关问题咨询
candy918向市财政局问:
关于温州市干部职工子女保教费的相关问题咨询
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市级单位干部职工子女保教费报销规定的通知》(温财行〔2018〕757号)第二条:“按规定报销的保教费由父母双方单位各负担一半,春季学期在男方家长单位报销,秋季学期在女方家长单位报销”。
咨询以下两个问题:
市级单位干部职工是指哪些单位,总公司在上海的国企算吗?干部职工是指领导层面的?还是该单位的所有员工?
《关于完善省级单位干部职工子女保教费报销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8]2号)在哪里可以查到?我翻遍了浙江财政局官网的政策栏,还百度了,就是找不到该文件。
这个规定是强制执行的吗?还是企业自愿原则?
温州市网络问政平台答复:
你好!你咨询“《关于完善省级单位干部职工子女保教费报销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号)”的问题。请直接向省财政厅提出。祝你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