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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aili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消费欺诈,涉嫌非法吸收公共财产

2021-11-01 03:36栏目:温州民生

libaili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问:

事实情况

本人于2020年7月29日,8月15日,分别在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APP-绿森商城APP经营的绿森商城APP上,购买3部苹果11 64G手机,购买1部苹果11 128G手机 ,消费金额累计人民币15596元,4笔订单号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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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当天,最迟不超过7日内发货(相关商品页面已截图保存)。 订单付款后,随即收到APP发来短信,短信内容称最晚不超过7日发货。除此之外,商城APP并无其他购买约束要求。双方的订购行为,已形成法律事实合约 。由于未在规定时效发货,后期咨询客服说我为多台批发订单 需要在21工作日内发货完成,截图记录都有保存。截止9月11日,本人一直未收到绿森商城发来的商品,且订单一直处于“待发货”状态。发起退款却需要30个工作日才给退(客服回答),以上记录均有截图保留。同时,在此期间,商城不间断地推送优惠券,诱导广大消费者尽快购买,保值升值。本人现通过多渠道投诉绿森商城,消费欺诈,并涉嫌以销售形式非法吸收和侵吞公众存款,并无商品却买空卖空,其目的是恶意占有消费者的血汗钱,性质恶劣!。

 

举报投诉:现要求绿森商城提供自7月29日以来的发货记录和运单以证明其每天的发货量,并在3日内完成以上订单的退款并进行赔偿,同时本人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希望贵单位受理投诉后,核实情况并严肃处理违法商家,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制环境!不让要不法机构有可乘之机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9月11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509527410)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高度重视,已成立消费投诉应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二、2020年9月4日,联合区司法局对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行政约谈,要求企业及时解决投诉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我局立足本局职能,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予以调解、调查并跟踪处理。经联系被诉方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由于受黄牛挤兑影响,退款订单急剧增加,其行为扰乱商城运营,仓库日常发货工作和公司财务日常退款工作均受到影响,每日处理订单能力有限,已在超负荷运转中,目前已在提升处理速度尽快完成发货和退款,企业将按照申请退款时间陆续安排退款。如您对企业安排的退款(发货)时间有异议,建议您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