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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之路向永嘉县政府问:关于三江街道芦黄村村干部不作为拖延办理漏登记农地的事宜的请

2021-08-01 11:24栏目:温州民生

祝福之路永嘉县政府问:

尊敬的县政府:

      三江街道芦黄村正办理良田承包权证旧证换新证之际,村干部漏报本人已经登记在旧的土地承包权证上的一块地。本人多次催促村干部按法律要求维护本人利益,重新登记漏报地块,但是,村干部极力阻碍,说存在纠纷。本人向其阐述不存在纠纷,理由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权证表明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物权,也是表明土地公民个人所有的一种表现形式。宪法也保护个人私有财产,任何人不得侵害与阻拦。无论是旧证还是新的土地权证,都受宪法保护。一方的口头说词可以成为纠纷,不符合法理,故不存在所谓的纠纷。例如:房价上涨后,卖房的一方都可以后悔卖掉,重新要求拿回房子的不动产权证,也是不符合常理的。村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应按法律规定,对村民的合法要求,应及时办理,不得拖延。对不予办理的事项,在相关时限内告知理由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维护村民合法利益是村委会村干部拿国家公粮,国家法律赋予其职权的义务。

      本人也已经向三江街道主管农业部门以及上塘镇农业局相关部门反应,恳请相关部门按照法律要求在相关时限内切实维护本人合法权益。



永嘉县三江街道办事处答复:
祝福之路网友:您好!您于2021年02月26日向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建议,提出“信访人反映三江街道芦黄村办理良田承包权证旧证换新证之际,村干部漏报本人已经登记在旧的土地承包权证上的一块地。望核实处理。”的问题(编号WX20210205622699)。由永嘉县信访局给三江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处理情况:接到您的反映后,立即进行调查处理。据三江街道芦黄村两委反馈,此块田有纠纷,暂缓登记。联系科室:三江街道联系电话:0577-57673128永嘉县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2021年3月8日(永三江网信答复〔2021〕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