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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9650向苍南县政府问:关于中学一些补课问题

2021-05-01 21:39栏目:温州民生

用户109650苍南县政府问:

中学的午托,午后拖,晚自习是否违法。午托 ,午后拖,晚自习学校不经家长及学生感受就直接开始,结束后才被告知要收费是否违法。午托,午后拖,晚自习老师上课这使学生不得不参加这算不算违法。同时学校给老师提供教室,纵容老师组织学生在星期六,星期日补课并收费(美名其曰自愿其实强迫)这算不算违法,学校及教师应各自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以上就是我要问政的内容,感谢苍南县政府。

苍南县教育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关于中学一些补课问题”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8〕113号)、《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小学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教基〔2019〕16号)和《苍南县人民政府教育专题会议纪要》(〔2019〕号)精神,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苍南县财政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共同制定《进一步推进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苍教发〔2019〕155号)。学校可以根据《进一步推进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按学生自愿申请原则,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午间托管、午后托管和晚间托管,并按照成本核算、分学期收取的方式,适当收取一定的托管服务费。但是不允许老师有偿带生补课,也不允许学校为老师有偿带生补课提供场所,如有事实情况可以向教育局相关科室反映。承办单位:苍南县教育局,联系方式:6476228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