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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溪愚民向永嘉县政府问:清水埠02地块摸文为何区别对待

2021-05-01 02:51栏目:温州民生

楠溪愚民永嘉县政府问:

尊敬的瓯北东片指挥部领导们:

   为什么同样是清水埠02地块拆迁户,空基被拆摸文要等到最后捡人家剩下的,登高线10米以下摸文1112栋江景房,登高线10米以上摸文后排13栋墓景房我们也就认了,为什么同样是13栋摸文了,还被区别对待,难道我们空基被拆缴房款有少给你们嘛?难道我们空基被拆不是合法有效土地嘛?难道我们空基被拆拿你们一分过渡费了嘛?永嘉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31号文件“关于地基补偿安置问题”中有指出要区别对待空基被拆户嘛,如有,请指出具体文件出处及指出区别对待的依据;如没,请一视同仁,给空基被拆户一个公平的摸文顺序!


永嘉县东片开发指挥部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认为永嘉县清水埠02地块对空基被拆户的摸文顺序存在不公平”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永嘉县瓯北东片开发建设指挥部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连续二年未使用的,将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清水埠城中村改造地块涉及地基和附属用房补偿安置有关问题专题协调会议纪要》(〔2014〕31号)文件第一条,“根据我县‘四策合一’有关政策规定,地基不享受补偿安置。考虑到此类地基已取得土地审批手续(四份表),同时结合该地块实际情况”,才给予安置,已属让利宅基地的住户。且考虑其它被征收房屋拥有合法产权。因此,对于安置房认购,合法产权的征收住户给予第一批次安置,然后再安置宅基地的部分。承办单位:永嘉县瓯北东片开发建设指挥部 联系方式:6796937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