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hehim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职工生育保险问题
athehim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
在职女员工,生育保险未交满10个月,能领生育津贴吗?能生育后累计交满12个月再领吗?补交政策是怎么样的。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答复: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现行温州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必须在生育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若您生育前生育保险只缴费10个月,2019年11月29日后生育的可申请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但不能享受生育津贴。您生育前已连续交满六个月,已经享受生育医疗费,无需补交。如有其它问题,可拨打88863716咨询。


